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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应从"调节高端"起步财税体制改革引发思考

  来源:长江日报


  贾康:1954年7月出生,湖北武汉人。著名财经专家,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财政研究》主编。多次应胡锦涛、朱镕基、温家宝之邀座谈经济工作。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


    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落实和贯通分税制改革,已经在当下社会凝聚起越来越大的共识。而在两会前夕,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强调,今明两年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这就意味着,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20年后,新一轮财税改革大幕将启,税制改革设计则是财税改革中十分关键的内容。而在财税体制的改革动议中,未来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该如何分配?老百姓的税负问题能否通过税制的改革减轻?此前热议的房产税、遗产税是否到了开征的历史当口?


    针对社会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所关心的这一系列问题,本报特派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实行三级财政三级税基


    求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日前强调,今明两年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努力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那么,什么才是财税体制改革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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