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税务消息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的“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12月27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税收征管法修订·开启税法服务的新时代”为主题,和讯税务频道对论坛进行全程专题直播。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刘剑文在致辞时表示中央对于财税改革、财税法律的定位达到了历史新高度,改革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改革和法治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两个永恒的主题,全体财政法人肩负责任和使命推动国家文明建设,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以下为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很高兴参加2014中国税法论坛,这个论坛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由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承办,这些年里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财税法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2014年是改革的元年,2015年是法治的元年,改革和法治就是我们讲的新常态之一,也是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两个永恒的主题。
过去的一年,两个中共中央决定,两个中央政治局的决定,全国人大关于预算法的修改,把财税改革、财税法制的话题推高了一个新的浪潮,这对于广大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以及法律学生而言是福音。有人说财税法的春天来了,确确实实来了。我想这个春天一定是很漫长的,不是说短期内这个春天就没有了,因为法治这是我们永恒的主题,下面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从完整主义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谈法治不能仅仅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四中全会的姊妹篇,很多是财税体制改革,预算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四中全会里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穿起来了。一个是从横向角度看的,一个从纵向角度看的。中央对于财税改革、财税法律的定位达到了历史新高度。
如果把国家比喻成一座大厦,财税背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立法与行政的关系,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几个大支架撑起了国家这座大厦,财政不牢,地动山摇。我们要从完整主义的角度理解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决定。
第二,落实税收法律原则,推动财政税收法定。税收个人所得税既有形式上的法定也有实质性的法定,作为一个形式上的法定,可以很短时间实现。实质法定就是强调在税收立法里公平税负的问题,如何体现,这可能需要时间。我们对于税收法定的理解不要做广义的解释,这里所讲的税收法定的法是狭义的法,指的是法律。四中全会解决了改革与法治的重大理论问题,改革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第二,有立法就要有授权,有授权就需要监督。我们过去说有授权缺乏监督,这也是在税收法定的一个范围内进行。但是我们要看到这一点,光谈税收法定不谈财政法定是不够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原来社会的发展是从税收法定到预算法定到财政法定,最终实现了财政领域法制化的问题。我们最近也向中央高层提出建议,来进一步推动财政法定的问题。税收法定如果没有财政法定这样一个保障,税收法定很难实现。我们讲的税收法定更多是侧重税收领域的收入,而财政法定,即在收入上合理合法合宪,支出上公平公开公正,监管上有规有序有责,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
第三,关于依法行政的问题。法治很重要的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通过法治来推动政府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四中全会的一个决定核心就是限制公权力,规范公权力的问题。
第四,关于税收司法的问题。我们要提高法律服务,如果没有司法的发达,立法的发达,这个服务市场很难在一个规范有序的环境上进行,同时还需要司法的保障,但是这些年来整个税收的司法是非常滞后的。这个滞后和立法也有关系,因为我们的立法本身也滞后,我们在下一步还要推动税收司法的发展。不管是律师也好,税务师也好,学者也好,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的一道防火墙。短期要建立税收法定有困难,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税收领域一些重大案件教育社会,教育全体人民怎么提高对税法的尊崇度。
最后,税法服务市场确实很大。除了律师、税务师还包括会计师、社会的其他中介机构。推动税法服务市场的发展,一个核心问题是要推动法治的发展,我们希望建立一个法治的社会,需要建立法治文明,习总书记说的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建而丰富,我们需要推动文明交流的互建,需要秉持正确的态度和原则。
我也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能够把我们国家的税收法治、财税法治往前大大推进一步。如果说把法治比成一个人,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家现在这个法治人体里有一部分是缺位的,这个经脉没有打通,因为财税领域是三四十个法律的领域,现在才仅有几部法律而已。这个工作这个任务还很重,需要我们全体财政法人的努力,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使命,推动国家文明建设,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