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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税号 税率看收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 国家拟为个人编制“税号”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 国家拟为个人编制“税号”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何雨欣、侯雪静)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事实上,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已经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小税号背后的大征信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建立一个档案,将个人的各种纳税行为集结在税号之下。在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

  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消灭信息“孤岛”,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

  在个人税号的频繁使用中,“我是纳税人”的意识将不断被激活,个人“税感”将不断保持。个人税号时代的到来,也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

  个人税号怎编制?

  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以后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

  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中需要提供;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

  何谓“综合计征”?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举例来说明,一边是很多筐,里面分别装着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收入、租房收入等,这些收入用不同的税率计征个税,结果就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交的税差不多;一边是一个大筐,把所有的收入放到里面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后者就是“综合计征”。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不再是碎片化的,才可以综合计算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与税率水平,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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