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税

税收数据处理分析的研究与探索

   作者:张德志 郭永利    
   
内容提要: 数据处理分析就是对海量数据资源和单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分析,挖掘有价值的综合信息,从而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虽然各类税收管理系统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分析应用,并未真正成为决策的依据。因此,将数据资源转换成有用的信息,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服务,就成为当前信息化条件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数据 分析 加工 价值 
 

    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已积累了大量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形成了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数据资源。对现有的数据加以有效的处理分析和挖掘应用,将数据资源转换成有用的信息,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服务,是当前信息化条件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课题。 
 

    一、开展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必要性 
 

    数据处理分析就是对海量数据资源和单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分析,挖掘有价值的综合信息,从而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已遍布税收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数据处理分析这一中间过程,一是对金税工程各子系统、综合征管软件及决策支持系统等提供的单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服务于税收管理和决策的综合信息。二是利用数据挖掘工具软件等技术,从后台数据库中,对大量涉税数据的各项业务指标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层次、多维的分析。通过分析数据之间的相互关系,发现税收管理工作、纳税人纳税行为存在的各种内在规律,为加强税收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前瞻性的科学依据。 
 

    二、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组织形式 
 

    “数据处理分析报告”是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数据处理分析报告”产生后,通过其在各组织层面的流转,做到数据有分析、领导有决策、基层有落实、结果有反馈,建立分析层→决策层→采集层→分析层的数据处理分析运行模式,形成一个环型的、动态的数据处理分析运行机制,以数据流带动整个业务流的运转,为信息资源发挥作用提供载体。 
 

    数据处理分析工作运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照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对综合征管软件及分析与辅助决策系统在操作上进行查询和统计的分工。第二种方式是抽调业务骨干到信息中心工作,确定各级信息中心为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主管部门,由信息中心承担数据处理分析工作。实践表明,第一种方式效果不理想,而第二种方式效果明显。各级信息中心负责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数据处理分析是信息中心的重要职能。无论从信息中心的名称上还是职能上看,信息中心最终要成为信息处理、发布的中心。从山东省国税系统的情况看,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省、市国税局逐步成立信息中心机构以来,信息中心的主要工作仍停留在网络设备管理、技术支持维护等方面,各类信息仍分布在众多业务部门,信息中心无信息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观,信息中心的职能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而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恰恰适应了信息中心这一职能的需要。 
 

    二是由于数据来源的复杂性、多样性,单一业务部门难以完成综合数据分析工作。从业务上看,由于目前税收管理是按部门职能划分权限,单个业务部门分管的税收数据是局部的、有限的,难以完成跨部门的、综合性的数据处理分析;从信息应用的现状看,目前信息系统大部分只满足单一业务需要,信息共享性差,难以综合利用。综合以上因素,迫切需要信息中心这样的综合部门来组织数据处理分析工作。 
 

    三是信息中心在业务上的中立性,可以增强该项工作的客观性。综合数据处理分析的主要目的就是揭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势必要涉及具体的业务主管部门。若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该项工作,考虑到本部门的利益和形象,这些部门可能不愿意向领导层暴露太多的问题。而信息中心不分管具体税收业务,具有中立性,开展此项工作可以放开手脚,确保效果。 
 

    四是数据处理分析工作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各业务部门可以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单项信息,进行简单的分析,但要深入地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还需要从后台数据库提取数据,使用技术工具进行筛选、分类、处理,而这些工作只有较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而这些人员主要集中在各级信息中心。 
 

    三、数据处理分析工作实践 
 

    随着金税工程开通运行、综合征管软件及其辅助决策系统上线运行,山东国税系统的主要税收数据实现了市级集中,为数据处理分析工作奠定了基础。山东国税系统从2002年开始进行了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实践和探索,将数据处理分析作为发挥信息化效能、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并在全省推行,对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设立数据处理分析岗位,科学划分工作职责 
 

    各级信息中心在原工作职责不变的基础上,增设了专门的数据处理分析岗位,配备2至4名专职数据处理分析人员,占信息中心总人数的1/3,明确信息中心是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信息处理和发布中心。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职责定位,省、市、县(市、区)三级信息中心各有侧重: 
 

    1.省局侧重于建立数据处理分析的平台和标准,其主要职责包括:开发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建立税收统计计量分析模型,为全省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提供支撑平台;定期测算分析全省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等税收和财务指标的均值和峰值,为各市提供指标的参考标准;对各市数据质量进行量化分析和考核;对全省税收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量化分析,撰写专题分析报告。 
 

    2.市局侧重于利用省局建立分析模型和指标标准,进行专家型分析,对数据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其主要职责包括:将本市税收指标、财务指标、经济指标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具体原因;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提供有疑点纳税人清单;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分析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分析考核本市的数据质量,修正前台不能修改的错误数据。 
 

    3.县(市、区)局侧重于对纳税人的“一户式”综合分析和税收执法质量分析。对纳税申报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一户式”综合分析,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人员提供尽量详尽的案头分析资料;分析纳税登记认定、发票领购和缴销、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分析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执法质量,为能级管理和目标考核提供依据;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分析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检测税收应用系统错误数据,督促操作人员从前台进行修改。 
 

    (二)规范运作模式,建立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机制 
 

    将“数据处理分析报告”作为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围绕数据处理分析报告的选题、分析、研究部署、落实、反馈来进行的,主要包括: 
 

    1.选题机制。固定分析报告的选题由信息中心和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共同确定,一段时间内不做变动。专题分析报告由局领导指定和业务部门提出,每个业务科(处)室设置一名兼职信息员,定期将需要分析的专题报信息中心。 
 

    2.分析机制。信息中心每月定期利用各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工具,出具固定分析报告,进行简要分析。综合分析各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分析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初步的落实措施和建议,并由业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 
 

    3.落实反馈机制。局领导召集信息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数据处理分析例会,通报数据分析结果,研究固定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对口负责,制定落实方案。同时,将数据分析报告下发各基层局,各基层局根据报告中的问题,结合实际,定期完成数据分析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然后将落实情况反馈信息中心。 
 

    (三)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加工 
 

    1.偏差检测法。在神州数码公司开发的数据检查程序的基础上,开发数据检测工具软件,对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进行全面检测,发现不符合逻辑、规则和常识的错误数据,管理层指导基层操作员随时查询和修正错误信息。 
 

    2.关联分析法。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中各个应用模块有着管理上的对应关系,但是无法直接进行关联比对。我们根据不同的征管业务需求,针对非正常户发票缴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情况、纳税人入库级次核定、纳税人逾期申报和办理税务。


阅读次数:2191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